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組成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設置形式不一樣,其系統組成也不一樣,其設置形式一般分為區域報警系統、集中報警系統和控制中心報警系統三種,其系統的組成分別介紹如下:
1、區域火災報警系統的組成
區域火災報警系統一般應由火災報警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火災時能發出聲光報警的警報器、報警線路傳輸模塊、控制模塊及能對整個系統進行控制和顯示的火災報警控制器等組成,在設置場所有的還設置有圖形顯示裝置以及樓層的區域顯示器(火災顯示盤)。
2、集中火災報警系統的組成
集中火災報警系統設置時應包含火災報警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火災時能發出聲光報警的警報器、報警線路傳輸模塊、控制模塊、消防專用電話、消防應急廣播、以及(CRT)圖形顯示裝置、火災報警控制器、需要進行消防聯動的聯動控制器等組成。
3、控制中心火災報警系統的組成
控制中心火災報警系統的組成與集中火災報警系統的組成基本一樣,只不過其要求設置兩臺及兩臺以上的火災報警控制器,甚至有的會有兩個及以上的消防控制室。當有兩個及以上的消防控制室時必須要確定一個作為主控制室,主控制室應能在控制器上顯示系統所有火災報警的信號以及聯動控制設備的狀態信號,并應能對系統重要的消防設備進行控制;非主控制室內的控制器應能互相傳輸消防設備信號、顯示消防設備的狀態信息,但不得互相控制。